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吃虧


「他起了誓,縱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
(詩15:4)


當我們在某些事情上的決策出了錯誤,導致吃虧的時候,我們通常有兩個方向可以選擇:一是尋找退避的可能,二是我們正面面對虧損。

我在看的這本靈修書,這一章引了上面這段詩篇,提及筆者在工作上的經歷,提醒我們要多從聖經裡得著誡命,尋求「那合乎敬虔真理的知識」(多1:1)。


「我們可以坐幾個小時來討論怎樣作。最可能的是我們千方百計尋求退出(虧本)交易的正當理由。假如我們避開聖經而用我們的意見找答案,就可能會找到一個理由。......今天,我們太多時候會在會議裡花幾個小時討論一件事,而沒一次問自己:『聖經對這個題目怎樣說呢?』」

Chp.18, 《與神同在的生命》Jerry Bridges (鄭非兒中譯),天道書樓出版‧ISBN 962-208-613-6)


原文把原旨說的很明白,以下是我的默想。

我們總會面對困境,也許會祈求神加添力量幫助面對,也許會祈求神把重擔挪開。而當自己心知肚明有些事情委實是咎由自取的時候,自己老是一次又一次懇求神的原諒,懇求神讓自己熬過難關。由此附帶著給自己的罪咎感,或許日後真的有改正過來了,同時也還留有一大片的改進空間給自己。

說到底,還是老調子:自身責任不能因為日後的不定因素而推卸。反倒應該時刻祈求自己在事情上有上帝在保守,好叫自己在世上能為上帝做好見証,不虧缺上帝的名,行為上傳神的作為。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在實際生活上我們又怎樣看待自己在利益上吃虧的事情呢?撫心自問,很難會一句怨言也沒有。而很多時候,我們會為一些花費上買貴了甚麼而覺得不值──我們都把物質生活看得太重──不是不重要,而是我們總會用銀碼來看事情的錯對。慳儉應該是對的,另一邊廂在街市老屈賣菜大嬸買菜便宜幾塊錢卻可能是一種剝削。賺得了一個幾毫,卻賠上了自己在生活上的見証。

尤其是對於我這個錢沒幾個的小人來說,很難說自己沒犯過這樣的錯。

真的要多多學習,阿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