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6日 星期日

《受難節前夕設立聖餐崇拜》講道筆記

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香港聯區《受難節前夕設立聖餐崇拜》2008/3/20(四)
盧龍光牧師

約 12:23-28

23 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
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26 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那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
27 我現在心裡憂愁、我說甚麼纔好呢.父阿、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
28 父阿、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



(撰文與聽道距今相隔太久,只能將筆記上的節錄略加連接上載(特別是文後半部份),如有不解之處,請不吝指出,筆者儘量補回。祈請見諒。)

牧師將榮耀形容為神的光面,也用「捨身成仁,孟曰取義」來解說第25節提及人對生命的取捨的法則。牧師以這段教導說明我們平常口中述說主上帝的榮耀是怎樣在耶穌的死來成就的。

在耶穌升天前的時代,十字架是一種可怕的刑具、外表醜陋而受人鄙視的象徵。然而經歷了主受難的洗禮過後,到了現在,卻成為華麗的裝橫,頸鍊上的飾品。作為基督的身份象徵,它世界性的認同成就了祂的存在並祂的榮美。

整個基督受難的過程,透過他在人間被世人的屈辱,面對不公平的對待和審判之下,仍存忍耐、行愛心的事,從而成就神的公義和愛,人子在這三十三年間的人生,因而成就上帝的榮耀。

耶穌不是因行神蹟而得榮耀,而是經歷了人生,捨身成就了救恩而影嚮全世界的萬世,接受承擔不公義的審判,放下尊嚴面對世人的羞辱⼀⼀這是神所得的榮耀。

上帝的榮耀不需要人來榮耀,人的禜耀不是因得著任何事物,乃是為神的使命、公義、憐憫而成就神的公義,並得榮耀。

這個麥子的比喻,比喻自己願意為受苦而死,啓示生命的目的⼀⼀面對不公義不公平,我們有捨身成就大義的責任。這並不只是說明耶穌在救贖計劃當中捨棄生命的必要性,更是指出,我們作為主的跟從者,也應該有這份奉獻的心和準備。

那麼,甚麼是我們要堅守的公義呢?這個問題我大概在當時講道上沒有筆錄,但牧者言下之意,略有提及我們是要時刻竭力維護公義,為社會有需要的伸出仁義之手。這一點,叫我想起了當時我看過的一篇文章 :

如果,好憐憫的事務,最終只餘下以慈善為名目的事業,這種自我中心就更突顯人類的虛偽;與此平行的是,如果好憐憫最終只化約成使人加入基督教的手段,這同樣是一種自我中心的罪性在作祟,為福音二字沾上惡名。..........。我們沒有硬銷信仰,也不是在軟銷,只是為這些朋友們盡一點力,在人生路不熟的香港給他們一個落腳點,打幾個電話,在他們無依時伸手扶一把而已。他們和我們可能只是萍水相逢,我們也不可能藉此建立什麼事業,不過,能為這班朋友帶來一點愛,挽回人性的一點尊嚴,也就是福音精神的根本展現。

柏堅《行公義,好憐憫──崇基第三屆基督文化節開幕演說》
http://pakkin.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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