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 星期一

《人生存的意義》講道筆記

沙田浸信會週六崇拜 2008/4/26(六)
《人生存的意義》(講道人員不詳)


約1:1-18

1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
2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6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 神生的。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15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16從他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18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1:3-5

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我們作為信徒的,都知道以上的道理。然而自20世紀的初期,進化論的一時主張,開始了對神的否定的潮流。後來更衍生了優生論說,主張適者生存的概念、淘汰次等的社會制度。弱肉強食於是成為人的生存方式,「強者為王」的觀念根植人心----強者以自強為榮和責任,敗者以自弱為恥,不欲生存。

優生論這個概念基於認定上帝只是一種概念,不是真的存在的事物。所以當年納稅黨殘殺非歐洲民族,原因是他們認為歐洲人是優等民族群。

而長年達數代以來鼓吹弱肉強食的人生價值,導致輕生的人以自己的生存為恥,覺得生命只需對自己負責就行,有輕生的權利。


約1:12

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這種價值觀的構成,是因為他們沒有讓神在他們的生命中帶領。
耶穌卑賤悲慘的拉比生涯,一生的經歷,正正成為一個生活範例,証明人的價值不應被任何準繩看低。

「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指的,就是把沒有神的自己埋葬,在主的愛和帶領裡重新建立生命。


提後2:1

1我兒阿、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

約1:17

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神進入、帶領人的生命,人所需要追求的三樣東西是 : 律法、真理、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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